執業起點
二十餘年前,公平交易法在臺灣仍屬相對陌生的領域。
公平交易委員會甫成立不久,執法標準尚未穩定,企業對自身市場行為是否觸法,往往缺乏明確判斷依據。多數律師對此領域保持距離,原因在於其橫跨經濟學、產業政策與法律規範,難以套用既有框架。
我選擇從公平交易法領域開始深耕,正是因為它的複雜性——競爭行為的法律分際、行政裁量的合理範圍,以及企業於執法程序中的權利保障,每一個問題都需要從基礎開始判斷。
長期深耕公平交易法、多層次傳銷及土地開發與交易,參與相關立法並累積深厚實務經驗,著重於風險預判及法律策略規劃。
二十餘年前,公平交易法在臺灣仍屬相對陌生的領域。
公平交易委員會甫成立不久,執法標準尚未穩定,企業對自身市場行為是否觸法,往往缺乏明確判斷依據。多數律師對此領域保持距離,原因在於其橫跨經濟學、產業政策與法律規範,難以套用既有框架。
我選擇從公平交易法領域開始深耕,正是因為它的複雜性——競爭行為的法律分際、行政裁量的合理範圍,以及企業於執法程序中的權利保障,每一個問題都需要從基礎開始判斷。
多層次傳銷,長期為競爭法實務中反覆出現之核心爭議。
早期相關規範僅散見於公平交易法及管理辦法,不僅法位階不足,制度亦未臻完善。在此背景下,我投入該領域,並參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立法過程,立法後傳銷行為有專法可循,事業得以依循明確規範設計制度,主管機關之執法也具備更明確的授權基礎。
參與立法的過程,使我對傳銷法制之理解,不僅止於條文適用,更能掌握各項規範背後之立法考量與政策意圖。於實務案件中,這樣的理解,往往直接影響判斷與結果。
土地開發與交易,是執業中期之後逐步深化之領域。
於都市更新、危老重建及合建開發過程中,法律問題遠較一般商業交易複雜。土地取得、地主協商、容積規劃、契約結構設計,各環節均涉及高度風險,任何一處失衡,均可能影響整體開發進程。
長年擔任多家建設公司法律顧問,使我得以完整掌握開發案自啟動至完成之法律脈絡;同時代理地主參與談判,對交易雙方之立場與決策考量均能深刻理解。
在不同領域中,所累積的是一致的判斷方法。
企業日常決策與法律風險之間的距離,往往遠比決策者所認知更為接近。定價機制、通路管理、廣告內容、併購規劃——這些決策持續發生,但相關風險未必被即時辨識。
無論是制度設計、交易安排或開發推進,法律風險從不單點存在,而是貫穿整個流程。如何在早期即精確辨識風險、確保契約架構穩定、避免開發或交易進程遭到中斷,是每一件委託的核心工作。
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,使我確立一項核心原則:
法律介入的時點,應在決策形成之前;法律價值的體現,在於問題尚可處理之時。
法律服務的核心價值,
不在於贏得訴訟,
而在於使訴訟不必發生。
風險應於成形前被辨識,爭議應於發生前被化解,損害應於擴大前被控管。訴訟與行政救濟,僅為必要時之手段,而非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。
因此,我特別重視預防性的法律介入,於決策作成前即提出明確法律意見。無論是競爭行為之適法性評估、傳銷制度之架構審視,或土地開發與交易之契約結構規劃,均以「事前保全之利益,遠大於事後補救之代價」為準,提供適法且切合目標之建議。
每一件委託,均親自評估、親自處理,因此承接案件數量有所節制。此一安排,係為確保每一件委託都能獲得相應之投入與品質,也是對每一位委託人所作承諾的具體實踐。
初次會面為正式諮詢,所有委託內容,均受保密義務之嚴格保障,無一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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