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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先留下足以辨識案件事實與爭點的必要資訊。

真正需要判斷的地方,往往不在事實的堆疊,而在問題形成的結構。請以精簡、清楚之方式說明事件經過、處理進度與相關當事人,以利初步辨識案件性質。

案件類型

請列出與案件相關之公司、個人、主管機關或其他可能涉及利益衝突判斷之對象。

送出後本所將於二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回覆;所填內容僅供初步辨識案件事實 及確認有無利益衝突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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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簡述案件背景,本所將於二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回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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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聲明

保密為律師職業之根本,亦為本人執業之首要原則。

依律師法第三十六條暨律師倫理規範第三十七條,本人對於受任事件之內容,負有嚴守秘密之義務;此項義務之效力,不以委任關係存續期間為限,於委任關係終止後,仍持續存在。

凡透過本網站提出之預約申請、初次會面所揭露之案件背景,以及所提供之文件與資料,無論其後是否成立委任關係,均同受保密義務之保障。

委任關係成立後,委任人與本人就案件所為之溝通、本人所作之法律分析與意見、所知悉之事實與證據資料,均屬職業上之秘密。非經委任人之同意,或法律另有明文規定,概不對外揭露。

經由本網站所蒐集之個人資料,包括姓名、聯絡方式及案件事實摘要等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。蒐集目的限於評估受任之可行性、安排會面及必要之聯絡,使用範圍亦以前述目的為限,非經當事人同意,不另作他用。資料提供者就其個人資料,得依法行使查詢、閱覽、補充、更正及刪除等權利。

本網站採行合理之資訊安全措施。惟電子郵件及一般網路傳輸之性質上,難以保證絕對安全;對於高度敏感之事項,建議於正式會面時面陳,或以雙方另行確認之方式溝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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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業聲明

本網站旨在揭露本人之專業領域與執業理念,並非廣告招攬之工具,亦非提供具體法律意見之管道。

本網站所載之文章、案例摘要及實務觀察,係就一般法律議題所為之觀念性說明,反映本人於特定時點對相關問題之理解與見解。個案之處理涉及具體事實、證據與法律情境,須依個別情形評估;網站內容不得作為具體決策之依據,亦不構成針對任何特定事件之法律意見。

瀏覽本網站、提出預約申請、進行初次諮詢或往來電子郵件,均不當然成立律師委任關係。委任關係之成立,須經雙方就案件範圍、服務內容及條件達成共識,並以書面委任契約確認之。

敬請先行說明案件性質與背景;經審慎評估後,再確認後續會面安排。

本網站所揭示之代表案件,均經當事人同意並匿名化處理,未涉及足資辨識當事人身分之資訊。所載結果係基於個別事件之事實、證據與法律情境而生,不代表類似案件必能取得相同結果,亦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案件之承諾或預測。

本人之執業專注於公平交易法、多層次傳銷及土地開發與交易三個領域。其他類型之法律事務視案件實際情形承接,如有必要,將適時轉介或協同處理。